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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远程 高清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01-01 19:50     来源: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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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来宾市在建工程项目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少,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捉襟见肘。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我局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创新作为,向科技要生产力,在全区率先引入“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模式,建设智慧工地项目管理平台,创新推行“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级智慧远程实时监控管理服务体系。

新投入使用的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可以通过信息化、可视化监管手段,对在建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农民工信息、工程进度、危大工程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管理人员考勤、诚信信息管理等方面内容逐步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为规范用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利用布置在施工现场的高清摄像头可视化设备,可以全方位远程实时监控施工作业情况,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类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监控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更加有效排除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隐患苗头,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此外,通过施工现场大气监控设备数据实时预警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指标数据、联动启动防尘设施,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能力,助力打赢来宾市蓝天保卫战。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有效防范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来宾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建局起草编制了来宾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管理办法,提出了建设工程智慧工地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管理的总则、管理职责、监控设备管理、实施精准管控、信用管理、附则。该办法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2012)、《关于推进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质安监〔201878号)为依据,参考南宁、贺州等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管理政策措施。

三、制定过程

市住建局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于20201月启动了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借鉴南宁、贺州等市的经验做法后,与中国铁塔来宾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来宾分公司、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等公司对接商量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的搭建细节,于4月份形成了管理办法的初步成果,并向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中国铁塔来宾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来宾分公司、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以及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发函征求意见,武宣县提出意见共1条并采纳,其他单位无意见。经我局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并于20205月中旬报局领导班子研讨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总则、管理职责、监控设备管理、实施精准管控、信用管理、附则等共6个章节,对使用范围、对象、主管部门职责、施工单位职责等做了明确要求。主要体现在:

(一)本规定的适用区域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二)智慧工地的管理范围

新建、在建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要进行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同时应当增加配备扬尘噪音监控系统。鼓励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管理。

(三)监督管理

按本规定要求应当进行智慧工地管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实施过程中应完善以下资料: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智慧工地整体方案和平面布置图。现场使用设备的设备合格证、设备安装维护合同、网络服务商安装维护合同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