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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12-16 09:40     来源: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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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3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和督促各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理)及管理服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沟通联系,倾听意见,改进服务,配合街道、社区以及公安、消防、质监、环保、供电、供气、供水等相关部门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各物业管理项目宣传栏上公示节日期间值班电话和消防报警电话等内容,并结合各项目实际,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醒业主节假日期间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三、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行业标准要求,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物业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业主、业委会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开展项目内设置的固定消防设施的检测保养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专人值守;停车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等要实行分类管理,电瓶车充电要做到统一布线、定时充电、经常检查;要重点检查小区内消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不被随意占用和封堵,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明火作业要有报批手续,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明火作业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场地卫生保洁工作,燃放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地点和安全部位进行,避开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楼内燃放;进行火灾火险隐患的全面排查,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查整改。

四、加强检查,严格指导监督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居民住宅小区加强对消防通道、水源、设施和楼宇疏散通道的巡查,建立档案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处理台账,书面报告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预警、值班工作,加强巡视、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积极履行物业行业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辖区内物业项目的安全巡查、专项抽查督察工作力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采集相关不良(警示)信息,对落实得力的进行通报表扬,作为后续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的依据,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XF 1283-201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2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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