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节社会氛围布置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来宾市春节期间社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房地产领域春节期间社会氛围营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导向正确、安全有序、贴近群众的原则,突出群众活动重点区域,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日宣传,规范做好升挂国旗工作,在城区楼盘、物业管理区域等公共场所,运用灯笼、中国结、景观造型、花卉绿化、灯光亮化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氛围布置,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氛围。
二、完成时间
2023年1月16日前。
三、具体安排
(一)升挂国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市县(市、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驻市区直、中直各单位,驻市各部队,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国旗工程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升挂国旗,形成人人爱祖国、爱家乡的喜庆节日氛围。
(二)环境布置
城区楼盘、物业管理区域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春节宣传标语,同时通过悬挂灯笼、张贴对联、花卉布置、挂彩旗等方式,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三)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站、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组织创作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生动感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的文艺文化作品,用百姓身边事教育影响身边人。在节日期间报道节日活动,播放、刊登欢度春节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心策划,并结合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做好节日的环境布置和氛围营造工作。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春节期间氛围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进行督查。
(二)升挂国旗做到整齐、严肃、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地单位做好氛围布置的照片、资料等收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照片+文字说明)传至市住建局房管科邮箱:lbjgw4215406@126.com。联系人:刘传欢,电话:4215406。
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社会宣传标语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春节期间社会宣传标语
(供参考)
1.恭祝全市各族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张灯结彩迎新年,齐心协力谱新篇!
3.欢度春节,祝福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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