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建发〔2018〕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工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管理,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精神,我厅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