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总结你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并于7月10日前报我局房管科邮箱(lbjgw4215406@126.com)。
联系人:黄河腾,联系电话:0772-4231828。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