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来宾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部署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物业管理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出文明安全、节约环保的社会新风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段
春节期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二、禁燃区域
以《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规定的区域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温馨提示,广泛宣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业主环保意识,鼓励居民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开展排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专人对小区楼梯过道、房屋屋顶、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车库、储藏室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并督促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整改,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和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监管。通过电话询问、微信报告、现场抽查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和巡逻,做好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和劝导工作。针对巡查发现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形的,履行劝阻、制止、上报职责。
四、相关要求
指定专人做好工作记录、宣传图片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并于2024年2月2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含工作图片)发送至我局房管科邮箱(lbjgw4215406@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房管科黄河腾,联系电话:0772-4231828。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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